地区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。受区人民政府领
导,贯彻执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市、区人民政府的决定、命令,
完成市、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,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
能。其主要职责是:
1 、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职责。负责居民区、农村、街巷胡同
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的管理工作;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、违法占用
道路、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、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
工作;领导、指挥地区城市管理监察分队的行政执法工作;配合市、
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;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
施工单位依法施工,防治施工扬尘、扰民;配合建设单位、施工单
位做好居民工作,维护施工秩序;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
和监督检查;协调并监督检查公安、工商、税务、环境卫生、绿化、
司法、房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执法工作。
2 、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职责。向辖区机关、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布
置地区性、群众性的工作任务,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。组织单位和居
民、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
动;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,并组织落实;负责流动人
口以及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;负责计划生育、统计、红
十字会、人民调解工作;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;负责拥
军优属、民兵预备役、征兵、人民防空等工作;维护老年人、妇女、
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3 、辖区内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职责。制定社区建设发展
规划,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;参加辖区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
设施的验收工作,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建设质量
存在问题的,有权提请规划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;制定辖
区社区发展规划,发展社区服务设施,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区服务
资源;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,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
业;兴办社会福利事业,做好社会救助、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。
4 、辖区内居民、村民工作职责。指导社区居委会、村委会工
作,及时向上级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;对居民、村民进行法制和
社会公德教育,组织居民、村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;
组织开展群众文化、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、卫生工作,普及科学常
识。
5 、辖区内农村经济建设工作职责。加强农村建设,调动各方
面的积极因素,加快经济发展;发展农村,壮大农村,构建社会主
义新农村。
6 、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监督考核的职责。组织辖
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进
行民主评议,并将考核结果向区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,作为对派出
机构负责人或专职人员进行任免、调动、奖励的依据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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